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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答疑:自然人可以在你们税局网上代开电子发票吗?
您是第8978位浏览者 / 2021/3/6 9:37:5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全省推行小微企业网上免税代开电子发票系统的通知》规定:

为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办税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积极创新网上办税方式,组织建设了小微企业网上免税代开电子发票系统(以下简称“代开电子发票系统”)。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足不出户”通过“河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办税端”手机APP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试点运行效果良好的基础上,我局决定从2018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代开电子发票系统。现将代开电子发票系统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纳税人可使用本系统:

1.月销售额小于3万元;

2.已核定增值税税种但未核定发票票种;

3.单位纳税人或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